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观滔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市西四环南路88号赛欧科园A208室邮编:100071
联系人:樊志宏电话:010-83820533-211
电子邮件:fzhong@52qiche.com传真:010-83820533-201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编: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件:传真:
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定义
本合同有关用语的含义如下:
1.1 甲方网站:网址为:。
1.2 信息,指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提供所售车型的价格信息。
第2条 信息
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并许可使用下述信息:甲方网站刊载乙方的全部车型报价的信息。
2.2 乙方本着及时更新报价信息的原则,以10天(或者以市场上所售车型价格的调整)为一个周期,以(书面、邮件、传真、电话等)各种形式将报价信息提供给甲方。
第3条 提供信息
3.1 乙方应按时将所售车型的最新报价提供(传真、电子邮件)给甲方,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真实报价刊载在甲方的网站上。
3.2 乙方所售车型的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的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随时更新数据。
3.3 乙方应保证每10天为一个周期,以(书面、邮件、传真、电话等)各种形式,将所售车型报价信息提供给甲方。
第4条 免责
4.1乙方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错误、虚假,则由乙方承担责任解决。
4.2 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所售车型报价信息所引起的各种商业部纠纷,甲方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第5条 陈述与保证
5.1 双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改造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5.2 甲方保证信息仅在甲方网站使用,不将所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第6条 期限
6.1 本合同有效期为 ,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合同期满前30日内,根据双方意愿就本合同续签或变更事宜进行协商。
第7条 变更与解除
7.1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由协议终止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7.2 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7.3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7.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问及此事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就以附件或新协议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条 保密
8.1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双方的法律、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8.2 本合同在有效期内及终止后,8.1款均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下述两个签字日期较后的一个日期生效。
甲方:北京观滔高科技有限公司
签字:
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乙方:
签字:
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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