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级压价极易引发承包双方的纠纷和矛盾。过分压级压价使建筑产品的价格严重背离其价值,承包单位投入的成本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必然使其承包的工程难以正常进行,经常处于干干停停的状态,待工程难以为继时,就会提出标价太低无力继续承建而同发包单位交涉,要求增加工程造价,否则工程就休想干下去,迫使发包单位就范。如此便会引发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矛盾,双方为此对簿公堂的事例也数见不鲜,更有甚者某些承包单位打着讨要农民工工资的幌子,聚众闹事,引发群体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坏的影响。由某单位承建的办公楼项目,在经过招标之后选中了报价最低的一家劳务队伍承建主体施工。劳务队伍进场后根本不服从发包方的管理,投入的劳动力不足计划投入的三分之一,工程工期严重滞后,由于是清包工的方式发包,工程质量和安全尚在控制之下。最后发包单位迫于建设单位和上级的压力,要求其退场,遭到了承包单位的反对,并要求发包单位增加工程造价。双方僵持不下,工程完全进入了停滞状态。最后,在区建委的调解之下,付出了近200万元的代价才将承包单位清退出场。事后,承包单位被清理出北京市建筑市场,发包单位也为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双方都为过分压级压价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压级压价削弱了施工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和残酷,是典型的买方市场。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将标价一压再压,施工单位为了生存,只得接受建设单位一个又一个的苛刻条件,以严重背离建筑产品价值的标价承接工程,企业利润非常少,有的甚至赔本都要干。过低的标价意味着建筑产品的交换价格严重背离了价值,是将施工企业的合理利润强制地转移到建设单位的一种显失公平的、不合理的行为。使得施工单位消耗在建筑产品上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得不到全部补偿,致使施工单位的生产和生活陷入困境。这样的工程只能使施工企业越干越赔,难以进行正常的施工生产和维持职工的基本生活,丧失了自我发展和自我积累的能力。施工单位工程任务不饱和,企业亏损严重,资金严重短缺,必然会影响施工企业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如果长期这样,就会逐渐削弱整个建筑业的生产力,损害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造成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不平衡。
压级压价扰乱了建筑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压级压价行为加剧了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导致了“劣币驱赶良币”现象的发生。一些资信较好、实力雄厚、品牌意识较强的建筑企业由于管理比较规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较多,自然相应的报价也就较高。此类企业也不愿意采用低价策略,因为粗制滥造的产品使自己辛辛苦苦建立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受到影响。但是某些管理不规范,实力不强的建筑企业,却能够透过压缩成本进行低价经营。如此一来,品牌意识较强的建筑企业便陷入了要品牌便承接不到工程,要承接工程便要牺牲品牌的尴尬境地。最终产生了“劣币驱赶良币”的后果。同时由于过度竞争还滋生了一系列行贿拉关系、陪标串标、虚假招标、回扣工程、垫资、拖欠的工程款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作者单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由《施工企业管理》杂志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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