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停薪留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为 年。第二条 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有企业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第三条 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