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工商银行(甲方)受____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中国工商银
行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项目,资金总额_
___万元,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
‰。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
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
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
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
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
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三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
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
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贷款余额的月 ‰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
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十万元以上用电汇)
,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步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过程中确保不因经办单位或经办
人变更而终止或不履行协议。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代表) 负责人(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