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代表于2004年1 月3 日在蒙阴鑫源热电有限公司,就75t/h锅炉电除尘器技术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达成以下技术协议。本协议同时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即告生效,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